尔海·中央广场,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,涵盖住宅近6万平方米及4万平方米的综合商业。项目傲然挺立象州城区中心,建成后将成为象州地标性建筑,具有不可复制的稀缺价值。是一个汇集居住、办公、购物、娱乐、休闲为一体的高端商住合一项目。
项目在县城的核心地段,处于温泉大道与光明路的交汇处,西邻莲城路隔柳江江畔800米,交通便捷。处于政府重点打造的商业区域。对面是县城的市民广场与步行街。3公里范围内常住人口13万。尔海中央广场集交通之便捷,聚人气之旺盛,纳江景之秀美,优越的地理位置、方便的交通、合理的规划、科学的定位,在象州县众多地产开发项目中独树一格、魅力难挡。
广西象州尔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室地址位于“广西煤都”、“中国糖都”、“世界瑶都”的来宾市,广西来宾市象州县象州镇光明路2号,于2010年04月16日在象州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,注册资本为5,154万元。本公司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之后,发展迅速,本着雄厚的技术实力,不断积累创新先进技术。本司在发展的同时,始终秉承“以质量求生存,以创新求发展”的指导思想,将质量和创新放在首位。广西象州尔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追求的是专业和专一,始终坚持发扬"诚信、创新、沟通"为企业宗旨,以"技术、服务"为立业之本的团体精神,不断提高用户满意度。